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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遗|过山瑶瑶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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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山瑶瑶歌,相传产生于晋代,形成于唐宋之间,明清时期广泛流入蓝山瑶区,距今已有1600 余年历史。项目所在地:蓝山县,2016年列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。


过山瑶瑶歌,是瑶族人民抒情言志的口头诗歌,是瑶族人民心声的流露,亦是社会发展、历史进程、时代生活和风土人情的一面镜子。他们为了争得“见官不下跪、种田不纳税”的生存权利,虽然“岁岁泪煮苦菜公”,也充满着“瑶人只识山和水,不知衙在西东”的浪漫主义色彩。


解放后,过山瑶瑶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。县文化部门曾多次进行过对过山瑶瑶歌的搜集整理,上级文化艺术部门经常深入该县瑶区采风,《蓝山县瑶族歌谣集》和《蓝山县瑶族音乐集》已经出版。


过山瑶瑶歌,自古以来就是表现瑶族人民的喜怒哀乐的寒暑表。它在生产劳动中产生,在社会斗争中长大,是瑶族人民不可缺少的文化生活和精神食粮。


过山瑶瑶歌的历史悠久。早在晋代就有“用糁杂鱼肉,叩槽而号,以祭盘瓠”的记载,唐代诗人刘禹锡的《蛮子歌》的“时节祭盘王”均以歌而祭。由此,可推测到瑶歌最初的形成是在唐宋之间。而蓝山瑶歌(包括过山瑶瑶歌和平地瑶歌)则是在明清期间才广泛流行,直到“民国”仍然是“歌声没起泪先落,苦歌唱绿大瑶山”。


解放后,各级党政部门对瑶族民间的文学艺术非常重视,特别是过山瑶瑶歌得到了较好的发展。


1962年,蓝山县业余作者何世杰利用工作之便,搜集过山瑶瑶歌百余首自存;1963年,举行了全县首届瑶歌大赛;1964年,瑶族过山瑶女歌手盘建妹、盘桂英带着自编瑶歌《唱歌唱给主席听》和《要我回头万不能》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业余文艺汇演。演出后,毛主席、周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与演员合影留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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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山瑶瑶歌,是瑶族人民自己创造、自己传唱的即兴创作。它通过家庭祖传、族群交流的流传方式和代代相传的手抄本以及“盘王置天又置地,三妹置词又置曲”的神话推动着本民族信仰文化的发展,亦是本民族精神支柱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这就是过山瑶瑶歌在本民族的地位、作用和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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